低碳发展共识造就德班气候变化谈判成果

2016-04-10

正应了中国“事不过三”这句老话,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经历了2009年哥本哈根的失落和2010年坎昆的僵持之后,今年在德班最终没有让国际社会放弃希望。虽然德班会议也是一波三折,甚至一些国家的公开立场比在哥本哈根和坎昆更为保守和倒退,但是在这个决定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何去何从的关键时刻,谁都不再愿意担负阻挠气候谈判进展的罪名或责任,会议进入少见的“加时赛”。在最后的30多个小时内,谈判峰回路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做出了让步,会议终于取得了各方可以接受的成果:就《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问题做出安排,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在坎昆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适应、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的机制安排,设立关于2020年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的谈判进程等。其中,前三项成果都是发展中国家的关切,第四项成果是发展中国家为争取发达国家同意前三项成果而做出的妥协。可以看到,德班会议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授权,坚持了双轨谈判机制,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中国在德班扮演了建设者的角色,对会议取得进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首先,中国通过现场新闻发布会表明在满足五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接受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减排协议。这五个条件都是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关切,都是站在发展中国家整体立场上的,既向发达国家表明立场,又团结发展中国家。其次,中国在美国、欧盟、基础四国、77国集团等之间积极斡旋,反复多边或双边磋商,努力弥合各方分歧。再其次,中国在关键时刻同意设立关于2020年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的谈判进程,做出了必要让步,同时发展中国家争取到了主要关切。

应注意到,德班会议一揽子决议的内容,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导下,从不同程度和角度体现了国际社会成员对全球低碳发展的认识与行动。发达国家在低碳发展的同时要承担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责任,像英国和德国主动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国内低碳发展,顺利完成《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义务,而有的发达国家消极对待第一承诺期义务,缺乏把挑战转化成为机遇的主动意识和实干行动,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不降反升,甚至升幅显著,难免在低碳发展进程中落于人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和解决贫困等优先任务的前提下,也在自主地、力所能及地主动向低碳发展转型,目前和将来一段时间内,还不能也不应当承担国际法律约束力的量化义务,开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也需要得到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和能力等方面的支持,以便更好、更快地走上低碳发展之路,更多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造福全人类。回顾德班会议期间的激烈交锋,有意思的是,各国虽然存在明显分歧,但都持有一个基本相同的观点,就是务实地致力于低碳发展。正因为这个共识,才有可能在德班务实地达成妥协,设立关于2020年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的谈判进程,既为近中期相关各项问题取得谈判成果提供了条件,又着眼于长远布局。

当前,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经认识到低碳发展潮流势不可挡,认识到只有赶上低碳潮流,甚至引领低碳潮流,才能不受制于人,取得保障能源安全供给、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获取高额附件价值等多重利益。美国奥巴马政府虽然在气候变化谈判下仍然坚持不承诺减排,但是在国内不断出台发展绿色能源经济的政策措施,投入巨额公共资金,支持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高效清洁煤发电和碳捕获与封存示范工程等;最近,又采用类似中国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启动一项为期两年、价值40亿美元的建筑节能计划,减少燃料消耗,增加就业机会,争取到2020年将政府和私营部门建筑能效提高20%。欧盟一贯致力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效提高和排放减少,在2008年就制定了到2020年实现这三方面的三个“20%”目标并开始实施。

对于中国代表团在德班的表现,媒体前所未有地大量使用了“主动出击”这个词语。中国之所以能够发挥如此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是因为国内一贯高度重视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转型,采取积极措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行动和显著的成果作为国际交流的坚实后盾。“十一五”期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节能6.3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5亿吨。中国政府于2009年11月郑重宣布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其中包括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为落实这一目标,“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等约束性指标,并将采取“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等等切实的政策措施。正因为拥有过去长期的努力特别是“十一五”的成就,正因为已经踏上实现“十二五”目标的征程,中国才能有充分的自信在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设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国内发展去争取有利的国际发展环境。现在我们正在回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十年发展,我们完全可以把气候变化谈判的意义同“入世”谈判的意义相并列,这样就更容易理解“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含义。

中国在德班会议上同意设立关于2020年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的谈判进程,既是更加智慧和灵活地参与国际谈判的表现,又向最终要面对的国际量化减排承诺迈出了一步,面临着一项新的挑战和更大压力。作为发展中大国,客观必要的生存排放和发展排放仍然不可避免将有所增长,然后才能达到“峰值”。中国必须要克服重重困难,在短短的8年时间里,为2020年做好准备。为此,中国必须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过程中完成绿色低碳转型。国内、国际形势两相对照,要求中国在处理好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事务的同时,将国内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坚定不移的政策取向”,常抓不懈,并利用国际公约等气候、能源、环境的多边和双边机制,借鉴和吸收国际低碳发展潮流的有益经验、技术和知识,为我所用。这对于未来能源资源安全供给、发展低碳技术和新兴产业、降低“峰值”绝对量、增强国际竞争力等等都至关重要,也必定能为中国“获得公平的可持续发展”加分。如果可以实现这些期望,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当2020年到来时,中国将满怀更大信心,为国际气候制度的构建,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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