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2020-11-25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天津绿金十条”)。
“天津绿金十条”从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积极推动绿色租赁业务发展、创新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协同推进排放权交易发展、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完善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大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金融宣传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10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天津市绿色金融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经济和环境效益逐步显现,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天津市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184.30亿元,其中,单位绿色贷款余额3181.02亿元,占同期企事业单位贷款的11.8%,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天津绿色租赁业务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金融租赁公司绿色贷款余额达1021.17亿元,占全市绿色贷款余额的32.1%。
下一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广泛共识,切实支持和服务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