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2025-01-22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和把握“双碳”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不断强化财政部门在推进“双碳”工作中的政治担当,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将“双碳”纳入短期和中期预算框架,全力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
聚焦财政职能
统筹构建财政支持“双碳”政策体系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希望青海在实现碳达峰方面先行先试”的重大要求,切实发挥财政统筹资源优势,先后出台《青海省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青海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不断健全财政支持“双碳”制度体系,按照既有渠道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双碳”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聚焦环境治理
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持续强化财政对“双碳”工作的支撑保障力度,下达经费54亿元,推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治理,实施了一批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全省黄河干流出省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连续多年保持100%;支持优先发展清洁集中供暖、企业开展超低排放及脱硫脱硝技术改造,推动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支持实施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以及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清洁稳定,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显著。
聚焦科技引领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累计下达科技专项资金12.6亿元,实施青海省“双碳”技术集成示范,开展“揭榜挂帅”、“帅才科学家制”改革试点,提高生态领域科研能力。支持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打造多能互补绿色储能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储能集成应用关键技术等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聚焦群众生活
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
安排农牧业产业发展资金23.08亿元,围绕粮食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等重点工作,通过建立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将二者有机衔接,支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产业化联合体等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安排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资金3.4亿元,支持实施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等,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不断优化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产地环境。
聚焦固碳增汇
持续推进扩绿降碳协同增效
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01.75亿元,支持加强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生态治理修复,全力打好防沙治沙和“三北”攻坚战,目前已完成防沙治沙70.64万亩、国土绿化378.6万亩、草地修复治理314.33万亩,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到7.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增加到57.8%,湿地面积稳居全国首位;支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生态质量韧性,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持续提升。
聚焦减税降费
支持建立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
深入开展构建绿色低碳税制前瞻性课题研究,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营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2024年上半年,全省共6395户纳税人享受新能源车企业免征车辆购置税10855.46万元;27户纳税人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共退税736.07万元;6户纳税人享受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20052.71万元;精准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纳税人享受5166万元税收优惠。
聚焦多元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推动多种手段和工具协同发力,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焕发全社会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创造活力。紧紧围绕青海“四地”建设工作部署,兼顾生态环保与要素保障等方面,通过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奖励企业绿色工厂创建活动,推动工业绿色化转型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