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2017-01-22
1月20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低碳城市名单中,自治区组织申报的和田市、伊宁市和昌吉市3个城市赫然在列。
据了解,自治区申报的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中,以上三个城市分别在碳排放方面进行了创新:
昌吉市创新的重点是“创建碳排放总量控制联动机制、建设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碳排放评价制度”;
伊宁市创新的重点是“开展政府部门低碳绿色示范、探索创建低碳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和建立碳汇补偿机制”;
和田市要围绕“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碳排放总量考评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碳评制度和创建碳排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创新。
此外,以上三个城市还分别提出了城市碳排放峰值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
据了解,开展低碳城市试点是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
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对实现区域碳排放峰值目标、控制碳排放总量、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低碳发展制度、推进能源优化利用、打造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开展自治区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对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助力“洁净美丽新疆建设”看,积极打造和谐宜居、低碳健康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低碳试点工作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多个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试点城市需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先行先试为契机,体现试点先进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按照低碳理念规划建设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制定出台促进低碳发展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技术推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