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中心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联合国有关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1、与世界银行的合作

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筹备工作初期,200511月,世界银行与财政部签署合作备忘录,确定协助基金的框架设计、支持基金启动以及同基金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基金成立后,中心和世界银行进一步明确,在政策研究、项目投融资、能力建设这三个主要领域开展合作,支持和促进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行动。

2、与IFC的合作

中心与IFC积极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市场机制的发展和市场资金的动员。

一是中心与IFC合作,借鉴IFC开展“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CHUEE)的能效融资成功模式,在省一级促进气候融资。2012年,基金会同财政部原国际司、江苏省财政厅,与IFC合作开展CHUEE江苏项目,通过承诺出资为江苏银行节能减排贷款提供损失风险分担,撬动江苏银行扩大节能减排贷款规模,支持国内民营企业在江苏省开展的能效、可再生能源及相关装备制造业项目。2015年,基金会同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山东省财政厅,与IFC合作开展CHUEE山东项目,支持日照银行发展能效贷款业务。目前,中心与IFC还在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促进能效贷款资产证券化,支持CHUEE模式的发展。

二是中心与IFC合作,于20155月在上海联合主办了“中国绿色低碳融资论坛”。论坛主题是 “促进利用资本市场机制和手段来支持中国的低碳转型”,,交流议题紧扣当前我国绿色低碳融资工作前沿,设置了包括气候政策和绿色金融发展、国内碳市场发展、绿色债券、利用PPP模式支持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能效融资、绿色城市发展等议题内容的分会,突出体现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机构的角色与作用。本次论坛的举办得到了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金融司、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的支持。18个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厅(局)派人参会。中外大量金融机构、产业机构和咨询机构对本次论坛的举办反响积极,中外媒体也予以积极报道。

3、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

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与亚行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基金筹备期间和基金业务开展初期,亚行向中心提供了两个技术援助项目,支持基金开展业务和机构的能力建设。2012年和2013年,亚行向中心又提供了两个技术援助项目,支持基金市场化业务探索和准备工作。

4、与联合国机构合作

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等联合国机构,以及全球环境基金(GEF)、绿色气候基金(GCF)等UNFCCC下属资金机制的秘书处,开展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

20129月,UNDP将清洁基金工作列为国家气候融资实践的优秀案例。

201311月,UNFCCC秘书处和世界经济论坛联合向清洁基金颁发气候融资“灯塔奖”,认为清洁基金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全球复制、推广和借鉴的意义。这标志着清洁基金工作获得国际社会主流的肯定,从一个具体方面表明我国政府开展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获得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反响,也是国家财政近年来积极推动公共资金创新支持低碳发展的一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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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金管理中心开展的双边合作中,近年来的代表性工作是,中心于2015年与英国驻华使馆、英国绿色投资银行、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合作,翻译了绿色投资银行的《绿色投资手册》,应英方要求暂以内部出版物方式进行交流,把英国有关绿色金融发展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介绍到国内,已提供有关部委、地方财政部门、基金工作的一些合作机构参考。

中心还与欧盟驻华代表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法国开发署(AFD)、挪威创新署等外国政府机构,以及德意志银行等国外金融机构等,开展过多种形式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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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与国际研究机构开展政策研究合作的一项代表性工作,是2013年以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在其“顶石项目”(Capstone Program)下,与中心围绕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能效、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内容,每年选择不同主题,开展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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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与世界资源研究所、气候组织、保尔森基金会、美国国家可持续发展中心、中国碳论坛等非政府组织,就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内容,开展过多种形式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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