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浙江省4个绿色低碳项目获得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优惠贷款

2021-02-02

202121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发出批复函,批准向山西省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祁县天然气开发利用续建工程项目、晋中瑞达公交有限公司晋中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高避光棕色药用玻管生产线建设项目、浙江省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二期项目提供优惠的清洁发展委托贷款。

以上项目均由兴业银行提供担保。4个项目共获批复金额2.53亿元。其中,3个项目的贷款利率均为管理中心合同签订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8.75基点,期限为5年;1个项目的贷款利率为管理中心合同签订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基点,期限为3年。4个项目共计可撬动社会资金11.27亿元。

(一)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祁县天然气开发利用续建工程项目

项目批复金额5,000万元,由兴业银行向管理中心出具见索即付的融资性保函。

项目建设地点为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县域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套供气量10万m³/h调压撬设备和一套5000m³/h的LNG气化应急调峰设备,敷设长度为150km的中压天然气管道等。

项目属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类,项目的实施可以减少祁县的燃煤消耗量,从而减少二氧化碳及氮氧化物排放,调整地区能源结构,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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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晋中瑞达公交有限公司晋中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批复金额6,500万元,由兴业银行向管理中心出具见索即付的融资性保函。

项目建设地点为山西省晋中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6000平方米充电信息综合管理用房,购置106台纯电动公交车、350具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和18座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属于节能与能效提高类,项目以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运营,同时通过建设充电桩为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均有利于减少常规化石能源的消耗,从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此外,项目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和应用,加快公共交通行业的低碳发展,带动和引导群众低碳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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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高避光棕色药用玻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批复金额6,900万元,由兴业银行向管理中心出具见索即付的融资性保函。

项目建设地点为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的企业厂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用公司自有专利技术,在原有厂房内新建2条棕色药用玻璃电熔炉生产线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高避光棕色药用玻管,总产能为16000吨/年。

项目属于节能与能效提高类,项目采用先进的“全电熔丹纳法”技术,生产过程使用天然气和电力,可有效降低燃煤消耗和生产能耗,减少污染排放。此外,生产产生的玻渣与废瓶可全部回收用作生产原料,减少废玻璃对环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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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二期项目

项目批复金额6,900万元,由兴业银行向管理中心出具见索即付的融资性保函。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购置462辆新能源公交车,用于温州市区内运行的BRT3-BRT8等6条线路。本项目获批的6,900万元优惠贷款用于支付部分购车款项。

项目属于节能与能效提高类,项目用于支持温州市公交事业发展,更新节能环保的绿色公交车辆,具有明显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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