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2021年结项项目完成绩效评价

2022-06-14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支持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以及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等的投资活动。近期,基金管理中心完成了202127个委托贷款结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基金贷款对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支撑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协同减排成效突出。基金贷款投向集中供热、风电、绿色公交、城市照明、森林碳汇、垃圾发电等9个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重点支持集中供热、绿色公交等具有明显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益的项目,形成了年均340.6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碳能力,为实现“双碳”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资金放大效果明显。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投入25.27亿元优惠贷款,引导带动108.34亿元的多元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气候投资,资金放大倍数达到4.29倍,惠及上海、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陕西等14个省市区,充分发挥了政策性基金的作用。

三是社会民生效益显著。基金优惠贷款直接减少企业财务成本0.84亿元,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贷款支持项目累计上交税金近6亿元,提供就业岗位2万余个,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所有项目中,公益民生类项目达到四成以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此次评价形成了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平海湾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安徽明威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岳西县城镇道路照明改造项目”“河南省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郑州市三环快速公交建设项目”“山西孝义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平方集中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等典型案例,这些项目的实施对于推进国产先进技术应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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