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省级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发布

2024-04-18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112

Website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