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措并举 持续发力积极推动“双碳”战略落实

2025-01-08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碳排放大省,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是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题中应有之义。2022年以来,山东省财政厅认真落实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制定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若干措施,不断强化财政资金投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全力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增长,为落实“双碳”战略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的“山东模式”。

以“奖”促降,真金白银支持减污降碳

一是明确标准,奖优罚劣。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减污降碳调节资金收缴返还政策,将碳排放总量、碳减排成效等关键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财政奖惩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安排节能减排奖励资金3.04亿元,统筹减污降碳调节资金59.04亿元,让排放总量小、环境改善大的地方少缴纳调节资金、多获得奖励资金;让排放总量大、环境恶化的地方多缴纳调节资金并追加赔偿,充分调动各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明确典型,树立标杆。安排资金6110万元,累计对30个“环保管家”“环保医院”、20个清洁生产先进单位、20个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7个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试点和8个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实施奖补,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探索环境治理的新路径、新模式,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三是明确范围,划出底线。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扶持政策,对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7类企业优先列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标准的6类企业列入不予支持范围,建立信息查询平台,将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排除在“绿色门槛”之外,引导企业走高效益、低耗能、低排放的绿色发展之路。“绿色门槛”制度得到中央改革办肯定认可,并将主要措施在全国推广。

以“补”促降,助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

一是着眼源头,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筹集资金1.36亿元,对符合条件的2022年、2023年关停小煤电机组给予一次性奖励,带动全省两年关停并转低效小煤电机组150台,涉及装机容量523.47万千瓦。筹集资金18.6亿元,支持山东管网南干线、东干线等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全省“一张网”的输送格局。

二是着眼重点,推动老旧产能升级。筹集资金6.49亿元,按照退出(转移)产能规模,落实综合奖补政策,加速落后产能出清,支持退出生铁产能1829万吨、粗钢产能2076万吨、焦化产能183万吨、化肥合成氨产能50万吨。同时,对异地迁建和关闭退出的大型企业给予奖励,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推动化工产业实现结构合理、布局优化、质效提升。

三是着眼未来,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筹集资金29.6亿元,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按照车辆类型、充电量、续驶里程等技术指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另外,围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两年安排资金2.45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海上风电项目,根据发电绩效情况给予运营补贴;支持实施地热能试点工程,对建设规范、技术先进的100口中深层地热开采示范井,给予每口井最高100万元的财政奖补。

以“惠”促降,强化财税政策引导激励

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至2024年6月,全省(不含青岛)对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135.19亿元;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73.51亿元。2023年,对22户从事节能项目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税款3647.31万元,更好发挥税收政策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是全面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全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及环保等绿色产品总额达62.11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73.36%。同时,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试点,搭建全省绿色建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山东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信息数据库、推进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目前,已有8市入选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数量居全国首位;全省已开工试点项目181个,投资规模1925.65亿元,建筑面积799.92万平方米,采购绿色建材78.56亿元。

三是有效实施环境保护税改革。通过“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的政策引导,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鼓励节能减排。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税法实施情况评估,推动VOCs(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等前瞻性改革研究,积极为国家环境保护税改革建言献策。

以“利”促降,财金协同增强绿色发展活力

一是推动金融工具创新。发挥再贷款和财政贴息的叠加效应,创新设立山东版“碳减排政策工具”,省级预拨资金2500万元,给予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给予25BP贴息,撬动人民银行100亿元专项再贷款,持续扩大减碳降碳领域小微企业绿色信贷供给,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2024年,省级优化调整申报政策,将贷款利率限额由5.5%以内调增至5.5%左右,进一步拓宽政策受益范围。今年1—6月,全省累计发放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75.5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1761户市场主体发放贷款,企业加权平均利率仅为4.35%。

二是开展绿色担保专项业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绿色产业贷”业务,重点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六类产业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分档实施优惠担保费率,带动银行机构降低贷款利率。截至目前,已发放4.1万笔、261.63亿元,有效缓解绿色产业融资压力,增强绿色产业发展信心。

三是发挥基金引导作用。依托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项目库,搭建基金与项目的沟通桥梁。截至2024年6月底,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累计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22只,基金实缴规模172亿元。累计投资绿色低碳相关项目343个,投资金额377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1800亿元。设立全国省级层面首只利用国际贷款资金的市场化绿色基金,远期总规模将达100亿元。截至今年6月,山东绿色发展基金累计落地项目6个,实现投资12.73亿元,有力支持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发展。

四是用好清洁基金贷款。持续加大项目储备申报和规范管理力度,累计运作项目19个,总投资46.23亿元,获得优惠贷款资金10.16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36.07亿元,资金放大倍数达到3.55倍,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以“固”促降,强化生态修复提升碳汇能力

一是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增加生态系统碳储量和碳吸收。安排资金8.41亿元,推动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支持黄河三角洲湿地及沿黄其他地区湿地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6个重大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获中央财政补助31亿元,项目个数和资金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为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推动林业改革发展,不断提升森林碳汇水平。筹集资金7.43亿元,实施森林生态补偿,对新增造林每亩补助800元,退化林修复、农田林网和见缝插绿每亩补助400元,调动各地造林绿化积极性,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黄河流域国土绿化水平。同时,结合公益林区划界定情况,对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每亩补助18元,稳定森林质量,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推动海洋生态建设,大力发展“蓝碳”增汇。统筹资金18亿元,支持沿海各市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保护和恢复滨海湿地和海草床等自然资源。安排资金1.9亿元,支持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19处,提高海域利用效率,增加滨海湿地碳汇、渔业碳汇。

来源: 《中国财政》2024年·23半月刊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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