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5-07-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赤水河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流域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我部组织起草了《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17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卢延娜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6073

  电子邮箱:luyn@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程瀚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5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5.《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7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8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507/t20250717_1123699.html?sessionid=826250567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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