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报道”——今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投入8091.6万元

2015-04-10

近日,佳木斯市环保局制定出台的《佳木斯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通过近三年的治理,我市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
市环保局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逐年扩大的原则,有序推进燃煤治理,推进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的使用。继续淘汰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除必要保留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从2014年起,禁止新建20吨以下燃煤锅炉。同时,加快热源管网建设。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基本完成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加强热源和管网建设,实行移动热源配水。实施脱硫脱硝改造。完成20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燃煤电厂锅炉实施脱硝,燃煤锅炉和窑炉实施除尘设施改造。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出口道路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平台,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大型煤堆、料堆、渣堆等堆场应建设防尘设施。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全力推进48个加油站、3个储油库和所有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淘汰黄标车,提升燃油品质。到2015年底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以上,标志核发率达到85%以上。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和废弃物禁烧,到201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底,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强化餐饮行业污染治理。对餐饮行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禁止户外烧烤。
今年,我市将实施7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8091.6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1个,开工项目2个,签订合同单位2家,已完成投资3348.68万元,7个工程8月份将全部建设。

来源:佳木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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