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26 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4~2015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2011~2013 年,中国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官方设定时间进度,形势严峻。《方案》要求,2014~2015 年,中国单位GDP 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为此,中国政府将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行节能服务产业负面清单管理,积极培育节能量审核、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11.4%。
《方案》提出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特别提出将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方案》还要求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