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要求进入欧盟水域船只报告排放情况

2015-04-10

  《欧洲之声》报道,欧委会一份报告提出,从2017年开始,进入欧盟水域的所有超过五千吨的大型船只在入港前,都必须检测、报告并证实二氧化碳等排放物情况,并向欧方海事安全部门报告,且报告还需经第三方证实其可靠性。欧委会尚未排除将船只排放纳入欧盟的排放交易机制的可能性。欧委会表示,在国际海事组织就此问题达成一致之前,欧方将开始排放监测工作。有关分析人士指出,鉴于欧方单方面的航空排放计划因遭遇反对而冻结,海事排放方面欧方不太可能单方面限制船只排放,而只会在加强监测的基础上寻求国际共识。

来源:驻欧盟使团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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