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2016-04-10
第1/CP.8 号决定
关于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德里部长宣言
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的各国部长和其他代表团团长,回顾《公约》的最终目标和原则以及在《公约》之下做出的承诺,重申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任务,关切地注意到气专委《第三次评估报告》的结论,其中确认,为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必须大幅度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且确认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当前正在审议该报告的意义,注意到附件一缔约方和非附件一缔约方目前都在采取减缓行动,并强调,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在《公约》的规定之下仍然具有高度优先地位,同时,迫切需要采取行动推进适应措施,承认气候变化会危及所有区域的未来福祉、生态系统和经济进步,深感关切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日渐加剧的风险,确认,由于非洲是受气候变化和贫困影响冲击最大的区域,应当结合可持续发展支持诸如《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等发展倡议,决心,为了应对当今和未来的挑战,应当在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同时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因此呼吁如下:
(a) 已经批准《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力促尚未批准该议定书的缔约方及时予以批准;
(b) 各缔约方有权并理应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气候系统免于人类引起的变化的政策和措施应适合每一缔约方的具体情况,并应与国家发展方案相结合,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对于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至关重要;
(c) 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应在水、能源、健康、农业和生物多样性等关键领域更充分地结合气候变化方面的目标,并且利用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结果;
(d) 所有缔约方应在考虑到其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及特定的国家和区域发展优先事项、目标和的情况的同时,继续推进落实在《公约》之下的承诺,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以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e) 适应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是所有国家的高度优先任务。发展中国家尤为脆弱,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所有各国都迫切需要在适应方面给予注意并采取行动。应当支持切实有效和着眼于结果的措施,以便在所有各级制订解决脆弱性和适应的办法,并开展能力建设,将适应方面的关注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措施中应包括充分履行在《公约》和《马拉喀什协议》之下作出的已有承诺;
(f) 缔约方应促进就与缓解和适应有关的行动进行非正式的信息交流,以协助缔约方继续制订气候变化的有效和适当应对措施;
(g) 应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和执行应对措施的影响引起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具体需要和关注;
(h) 对于发展的关键部门特别是能源以及这方面的投资,应促进国际合作研发和传播创新技术,包括通过私营部门的参与和面向市场的方法以及扶持性的公共政策加以推动
(i) 应当加强技术转让,包括通过能源、运输、工业、健康、农业、生物多样性、林业和废物管理等所有有关部门实在的项目和能力建设予以加强。应当以研究与发展、经济多样化和加强相关的区域、国家和地方可持续发展机构促进技术进步;
(j) 应当通过各种手段为获得可靠、代价上可承受、经济上可行、社会上可接受和无害环境的能源服务和资源改善准入条件,同时考虑到具体的国情;
(k) 需要采取行动实现能源供应多样化,为此应开发先进的、较精确的、能效较高的、代价可承受的和经济有效的能源技术,包括矿物燃料技术和水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并以相互商定的优惠条件转让给发展中国家;
(l) 迫切需要在所有各级采取行动大为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全球比例,以期加大此种能源对能源供应总量的贡献,同时确认国家指标和自愿性区域指标及已有的举措的作用,确保能源政策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的努力;
(m) 附件一缔约方应进一步履行在《公约》下作出的承诺,包括附件二缔约方履行与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和能力建设相关的承诺,表明它们正在率先采取缓解气候变化的国家政策和相应的措施,按照《公约》的最终目标改变温室气体人为排放量的长期趋势;所有缔约方均欢迎在德里举行的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期间所形成的良好合作,特别是技术性工作的进展以及所开展的建设性讨论,并表示感谢第八届会议主席T. R. 巴鲁先生阁下以及印度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盛情接待。
第 8 次全体会议
2002 年11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