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际合作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2016-04-10

“低碳经济”概念最早由英国提出。2003年英国发表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把低碳经济作为国家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一般认为,低碳经济是指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以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为基本特征,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为基本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是继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兴起的又一种新型经济形态。

世界各国积极调整政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随着国际社会对促进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认识的逐步加深,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已成为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

近年来,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契机,积极调整政策,推动向低碳经济转型,将实现低碳发展作为实现产业升级和重塑经济竞争力的战略举措。具体手段包括通过立法或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提高能效。

与此同时,广大发展中国家也意识到,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性的挑战,绿色低碳发展是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一些发展中国家根据各自国情,制定了本国的促进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

我国开展与国际金融组织在低碳发展领域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作为人口最多、经济规模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面临着长期和艰巨的发展任务,也深受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2007年,中国政府制定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采取了一系列促进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为积极推动和配合国内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财政部作为国际金融组织在华窗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开展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通过开展贷赠款项目和技术援助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惠资金和先进经验,探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促进我国低碳发展理念的更新和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与世行合作实施了5个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贷款项目,协议资金总额达5.23亿美元;世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通过非主权贷款、股权投资、担保等方式支持了18个对华项目,投资总额5.99亿美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国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以及体制机制的创新。比如,世行贷款能效融资项目通过国内银行转贷向中小企业提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提高了银行开展低碳融资业务的能力,帮助国内探索了节能融资的市场化机制。通过实施世行贷款生态农业项目,地方政府扩大了农村沼气池建设,引导农村居民将沼气纳入农业生产体系,并通过技术援助支持了现有农村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亚行作为区域性开发银行,自2006年以来,共计在华实施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等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项目16个,承诺贷款资金达17.06亿美元,其中,主权贷款项目7个,贷款总额5.12亿美元;非主权贷款项目9个,涉及金额11.94亿美元。比如,亚行贷款天津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示范电站(IGCC)项目,帮助我国相关企业掌握了IGCC这一高能效、低污染并在二氧化碳捕捉方面具有成本优势的洁净煤发电技术,提高了企业竞争力。

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资金机制,全球环境基金与中国政府在气候变化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自1991年以来,全球环境基金理事会共批准40个对华气候变化领域赠款项目,承诺资金4.80亿美元,项目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能效、城市交通减排、节能融资、履行国际公约能力建设等多个领域,有力地促进了上述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定、技术研发和机制创新。近年来,欧投行将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提高能效作为与我国贷款项目合作的优先领域,已累计向中国提供了10亿欧元的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其中第一期项目贷款已经支持了14个子项目,涉及风电、生物质发电、造林、小水电、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等领域,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支持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能效提高。

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促进低碳发展的几点思考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结构以煤为主,降低排放存在特殊困难,但作为负责任发展中大国,中国始终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战略任务。2009年,中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减排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及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实现经济转型,需要从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激励约束机制、技术研发、公众意识着手,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同时开发多元化投资渠道,加大对低碳发展领域的投资。

第一,积极开展政策对话和知识合作,推动我发展理念创新。目前,政策对话和知识合作是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重要形式。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在促进低碳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要充分发挥其作为“知识银行”的优势,通过举办研讨会、技术援助、合作调研等方式,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对话和知识合作,使其有重点、有针对地为我国实现低碳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建议,积极为我建言献策。

第二,继续引进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赠款资金,支持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规划,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我国2011-2014年计划利用世行贷款9.7亿美元;2011-2013年计划利用亚行贷款7.73亿美元;2010-2014年计划申请全球环境基金赠款1.5亿美元;2010-2012年计划安排5亿欧元的欧投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二期贷款项目,目前正就新的林业框架贷款进行磋商。

第三,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平台宣传我国促进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中国发展经验。中国是首个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在促进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和行动,正在探索适合中国及发展中国家的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平台积极开展南南合作,推动发展中国家经验共享和相关合作,展示我负责任大国形象。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作者:  浏览次数: 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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