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足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政策助推云南绿色低碳发展

2016-06-17

——云南省财政系统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在昆明成功举办

6月6日至8日,云南省财政系统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在昆明成功举办。云南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蔡琼处长、清洁基金管理中心项目投资部李湘昀主任、云南财政科学研究与教育中心田冬梅副主任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省16个州(市)、省直管县财政局,共计6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下称“清洁基金”)是中国政府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取得的一项创造性成果。清洁基金地方财政委托贷款工作是清洁基金有偿使用业务的“龙头”,由清洁基金管理中心委托中资或中资控股银行,通过地方财政部门,向企业提供有利于促进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优惠贷款,目的在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当前,云南省正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的“要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战略定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需要在很多领域、很多方面作出具体努力。因此,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好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工作,对进一步推进云南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云南省墨江县万丰水电开发公司轩秀水电站2014年申请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成功获批,标志着云南省利用该贷款实现“零”的突破。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在云南省实施的示范引领作用正在显现和发挥,但仍然存在项目储备不足,实际利用委托贷款规模和数量偏低,各州市对清洁发展基金委托贷款的认识不足等问题。

通过此次培训,搭建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省财政厅以及州市财政部门的一个交流平台,为全省财政系统从事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丰富了业务理论,对增强全省财政干部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管理能力和提高运作项目的执行效率,具有较强的促进和指导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清洁基金政策导向,加强学习和政策宣传,积极拓宽项目辐射领域、加大资金利用力度、努力扩大贷款规模,以项目为主体、以资金为主线,不断积累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管理经验,用好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政策,助推云南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本次培训得到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和河南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相关领导和专家就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及申报流程、项目遴选及材料编制、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价、地方财政风险防范与反担保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案例分析及现场答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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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云南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财政科学研究与教育中心  作者:  浏览次数: 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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