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首个林业碳普惠试点在韶关启动 将探索林业碳汇广东模式对接碳交易市场

2016-10-14

记者13日从省相关部门了解到,广东省首批碳普惠制试点建设项目之一--韶关试点项目启动会近日成功举行。会上,广东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营刘张家山林场、联兴林场、翁源县沾坑村共4家试点单位与承担试点建设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

碳普惠制是广东在全国首创的为市民和小微企业等节能减碳行为赋予价值的减碳激励机制。去年开始,我省陆续在广州、东莞、中山、惠州、河源等市开展碳普惠制试点。12日见证签约的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前面几个试点主要在公交出行、节水、节电等居民、社区领域试点碳普惠制不同,韶关是广东首个林业碳汇碳普惠制试点。

韶关绝大部分地区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有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乳源县、翁源县、新丰县等7个县(市)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等生态资源丰富,但经济较为后发。目前,国家已建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经过核查符合要求的林业碳汇减排量作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一种,可进入全国各地碳交易试点,用于控排企业履约。然而CCER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要求严格,方法学复杂,审核流程所需的时间、资金等成本较高,大量森林资源无法开发成CCER项目。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专家介绍,广东将通过韶关林业碳普惠试点,开发低成本高效率的林业碳普惠方法学,以更充分考虑生态质量和生态效益,让更多地方森林的经营和保护产生的生态效益得到体现,并以此探索市场化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精准扶贫新路径,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模式。在省发改委此前公布的《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中,首次明确我省碳普惠试点产生的减排量可用于企业碳交易履约。

据悉,今年8-12月已完成韶关试点的方法学起草专家研讨。2017年1-6月将开展试点并完善规范文件,力争在2017年7-12月对接碳交易市场,并对试点的经验模式进行总结推广。除了积极对接碳市场,林业碳汇的碳普惠制还将争取将碳汇减排量与政策扶持、公众认捐以及更丰富的市场化手段结合起来,鼓励省内开发林业碳汇,并提升公众节能降碳的意识。(南方日报记者谢庆裕 南方网记者宗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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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记者13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海南省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班近日在广州成功召开,来自海南省省市级发改委、重点企业、研究机构以及广东省重点行业协会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班主办单位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广东)中心、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碳交易作为我国必然的政策趋势,企业应积极及早地参与,广东通过三年多的试点工作,企业已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应对,以降低减排成本。”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为响应国家号召,更快更好地配合建设全国碳交易市场,建立了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广东)中心,协助非试点地区开展碳市场能力建设。在目前全国的七个碳交易试点当中,广东是两个省级碳交易试点之一,工业门类齐全,区域类型多样,与全国整体情况相仿,具备较强代表性,目前已进入第四个履约期,具有完善规范的碳交易机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该负责人介绍,泛珠三角是我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区域,人口、GDP占我国三分之一左右,其中的各省区具有良好的合作框架基础和深厚传统。《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内地九省区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管理和交易制度。碳交易能力建设工作是深化泛珠碳交易合作重点方向之一。目前,广东也已与海南、江西、广西等省份进行碳交易能力建设合作,未来广东将与泛珠各省区携手积极推动泛珠三角的碳交易合作,并从泛珠区域辐射全国,共同提升全国碳市场的实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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