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披露全国碳配额分配标准

2016-12-08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12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环交所获悉,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临近,启动前关键的配额分配标准也已最终敲定。即此前透露我国碳市场将采取全国统一配额分配标准后,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日前进一步明确表示,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将确定以基准线法为主,即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上,生产的产品越多,获得的配额就越大。而北京环交所董事长朱戈也透露,自2013年启动以来,碳交易试点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从北京的实践来看,利用市场手段节能减碳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按照规划,明年我国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将试点交易扩展到全国。在业内看来,全国市场开闸前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如何分配初始碳配额,但此前行业内对于配额分配标准、方法始终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甚至有专家称这可能会成为全国市场启动前最大的阻碍。此前,有观点认为,相关部门可以参考《京都议定书》中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对待原则,向基础相对较差、排放较多的地区多倾斜一些,而为治理相对更严格的地区收紧一些,但随后不久,蒋兆理就公开否定了这一观点。“西部等地区要发展但应是通过转移和其他方式扶持,就碳市场来说,一定是全国统一标准,否则这个市场就没有任何意义。”蒋兆理表示。

对于具体的碳配额分配标准,蒋兆理明确将采取极限法为主的方式,即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上,生产的产品越多,获得的配额就越大;处于基准线以下的企业就需要加大投资,让单位产品的排放量高于基准线,否则每生产一个产品都要向市场购买碳排放权,或者只能退出市场,“只有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热电联产,在碳排放配额分配过程中,仍将阶段性地实施碳强度法,但最终目标还是要统一实行基准线法。”蒋兆理表示。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张希良进一步分析称,规划全国统一碳市场配额总量需要遵循几个原则:覆盖行业尽量宽,企业门槛尽量低,碳强度下降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尽可能避免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等。进行配额分配的指导原则应该是以免费发放为主,并且符合总量设定的目标。

其实,整体来看,业界对于此前几年碳交易试点以及未来全国碳市场建立还是比较乐观的。北京环交所董事长朱戈透露,自2013年启动以来,碳交易试点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30日,北京市碳配额共成交1239万吨,核证自愿减排量共成交897万吨,“从北京的实践来看,利用市场手段节能减碳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据初步核算,2013年和2014年,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总量分别同比下降约4.5%和5.9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分别同比下降约6.69%和7.17%,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浏览次数: 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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