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基金开展2017年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意向项目征集工作

2017-02-08

清洁基金开展2017年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意向项目征集工作

 

为促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力推广低碳转型升级及绿色发展模式,规范和推进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以下简称“清委贷”)工作,助推更多清委贷项目落地实施,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启动2017年清委贷意向项目征集工作。

一、项目入库条件

1.项目业主为中国境内的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

2.项目实施后,可直接或间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有明确的项目计划,项目可行性论证、环评等项目前期工作已开展或正在开展,且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即将开工;

4.项目有融资需求,项目业主有融资意愿;

5.项目业主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二、项目库项目申报途径

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初选,通过初选的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汇总,书面报送管理中心。

三、项目入库说明

项目进入项目库仅代表清委贷项目意向,不能替代项目正式申报程序。库内项目开发成功并进入正式申报程序后,管理中心将优先组织评审。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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