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吉林、河南、山西省5个项目获得优惠清洁发展委托贷款

2017-03-17

2017年3月16日,基金管理中心下发批复函,批准向陕西省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龙山雅居保障性住房二期、三期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吉林省东辽县日月星有机肥有限公司日处理200吨污泥改扩建项目、河南省陕县甘棠新能源有限公司陕县三教地山19.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山西省侯马市城乡燃气供热有限公司侯马热电联产供热工程(东城新区和路西区二期)项目和襄汾县浦新发电有限公司2×15MW生物质(秸秆)发电项目提供优惠清洁发展委托贷款。5个项目共批复金额2.48亿元,可撬动社会资金8.33亿元,预计年减碳量为258,624吨二氧化碳当量。

(一)陕西省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龙山雅居保障性住房二期、三期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近年来,随着宝鸡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其供热需求大幅增加。为解决当地供热能力不足问题,提高供热承载能力,特启动本项目以满足用户的供热需要。项目通过淘汰城区内分散的、效率低的自备小锅炉,选用效率高的大型供热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燃料消耗,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本项目批复贷款金额5,000万元。

(二)吉林省东辽县日月星有机肥有限公司日处理200吨污泥改扩建项目

随着城市污水产生量的快速增加,污泥产生量也随之增加,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直是限制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的薄弱环节。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生产车间与库房,新建污泥处理车间和设施,购置污泥处理和沼气发酵设备。项目用污泥生产化肥与沼气,较污泥传统处理方式减少了甲烷的排放,并且利用沼气替代化石燃料进行供热和发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本项目批复贷款金额5,500万元。 

(三)河南省陕县甘棠新能源有限公司陕县三教地山19.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为减少化石能源消耗,进一步优化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正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作为太阳能利用的重要方式,光伏产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市场前景广阔。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装机容量19.8 MWp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场及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2,561.9万kWh。项目通过太阳能光伏发电替代化石燃料发电,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实现减碳。本项目批复贷款金额6,300万元。

(四)山西省侯马市城乡燃气供热有限公司侯马热电联产供热工程(东城新区和路西区二期)项目

侯马市位于山西省南部地区,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区,冬寒夏暑,四季分明。随着侯马市中心城区发展,城区建筑面积不断扩大,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集中供热明显落后于城市发展需要,除集中供热区域外,其余区域均靠分散的燃煤小锅炉供热。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新建热力站81座,建成后供热面积可达832万m2。项目通过集中供热,替代城区分散、效率低的燃煤小锅炉,有效降低综合能耗,减少二氧化碳及其他废气、废渣的排放量,实现节能减排。本项目批复贷款金额5,000万元。

(五)山西省襄汾县浦新发电有限公司2×15MW生物质(秸秆)发电项目

生物质能是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之后的世界第四大能源,属于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该项目主要内容是新建2×75t/h生物质直燃锅炉、2×15MW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年供热面积86.5万m2。项目通过利用生物质发电替代传统燃煤发电,并通过余热进行供热,可有效增加能源供给,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污染气体排放。本项目批复贷款金额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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