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将扩大排污权交易实践区域及范围

2017-03-20

中国或将探索更大区域和范围的排污权交易实践。

  3月19日下午,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年会主题为 “切实加强环境治理”的第四单元发言中和答问环节,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透露了上述信息。

  陈吉宁在阐述如何系统化推进环境治理时说,中国将积极探索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引导资金流向绿色环保领域。

  他表示:“我们将在新的排污许可制的实施过程中,探索更大区域和范围的排污权交易实践,我们将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环境信用体系,依法惩戒环保失信企业,让环境守法企业成长,让环境违法企业出局。”

  陈吉宁还介绍,中国正在推进排污许可制,未来将使之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企业的排污治污信息将在许可证上详细载明。

  排污权交易最早起源于美国,即在确定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对排污指标进行交易,此措施意在提供削减污染的一种市场化途径,而后一些西方国家纷纷纳入实践。

  事实上, 早在十年前,财政部、环保部和发改委就准许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内蒙古、山西、重庆、陕西、河北和河南等地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但其效果并不被看好,交易至今并不活跃。

  在答问环节中,陈吉宁则进一步解释,排污权交易仍需要一些基础工作来支持。他称,中国排污权交易在很多地方也在进行,但是主要是在城市水平上来做,“还不是在比较大的区域做这个工作”-其中很多的问题在于质量和排放之间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好的关系,所以在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技术的问题没有解决。

  陈吉宁介绍,中国从2016年开始进行新一轮的排污许可证的发布,这就是明确固定源的排放量、固定源的管理,“这部分明确了之后我们就可以更好的建立一个规范的交易市场”。

  陈吉宁坦言,排污许可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之后才能扩大区域交易,所以这项跨区域的交易要在排污许可证的完全实施之后才能落实下去。

 



来源: 财新网  作者:  浏览次数: 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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