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绿色银行运行特征

2018-09-05

目前,绿色银行开发的产品类型主要有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配额质押融资、碳期货和碳期权等。国外绿色银行如纽约绿色银行(NYGB)、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英国绿色投资银行(GIB)等,在产品发行监控、社会资本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颇具特色。

在产品发行中,国外绿色银行多采取分阶段跟进审核产品是否可持续性的做法,以保证产品发行的有效性。以法国巴黎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为例,在发行的前、中、后期都设计了优化路径,前期体现在绿色资产合格标准的审查,通过该银行指定的外部第三方审查评估其可持续性和相关性,以确保透明度。中期优化路径体现在绿色债券的治理,该银行成立了绿色债券委员会,审查和验证合格绿色资产池、验证投资者的年度报告、审查适当的外部独立审计师报告、监测绿色债券市场操作有关的任何持续进展。后期优化路径体现在报告环节,只要绿色债券未偿还,发行人将至少每年根据相关保密协议提供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合格绿色资产所得款项净额及其相关环境影响指标的资助或再融资,将债券净收益分配至合格绿色资产,详细列出每个合格部门的总金额和发行人仍然持有的未分配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其他流动性可出售工具的余额。与此同时,该银行还会报告绿色债券适用的合格绿色资产的影响情况,使得绿色债券产品更趋于合理,从而有效扮演了绿色银行与绿色产业的桥梁作用。

日本政策投资银行的“环境评级贷款项目”(Environmentally Rated Loan Program),是全球第一个基于环保评级的融资服务系统。在DBJ的评级系统中,对贷款流程中环境的评估分为初次评估、实地考察和二次评估。初次评估是对企业在环境方面的公开信息进行研究;实地考察是为了得到未公开的信息;二次评估是全部工作组人员共同对其进行公平的审议,最后得出环境评估结果。无论企业规模、行业特征,信贷都要经过全球环保标准的系统评估,并与客户直接接触,获得客观公正的评级结果后才能确定信贷是否给予、给予多大规模及利率水平。一般分为具有非常先进的环保创新技术的公司、具有先进环保创新技术的公司、具有足够环保创新技术的公司、具有足够环保创新技术但需要付出更多努力的公司四类,并分别对应二级特殊利率、一级特殊利率、一般利率和普通利率。此外,为保持评分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时性,DBJ成立环境评级顾问委员会,负责收集外部专家的建议,定期更新评分结果。同时,DBJ与商业银行紧密合作,强化环保评级结果的影响力,间接扩大融资规模。如部分商业银行在收到企业的贷款申请后,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将申请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DBJ的环保评级系统,再由该系统将评级结果反馈给商业银行,二者协商决定是否对贷款申请企业发放贷款或决定贷款的金额。

在社会资本参与方面,在纽约绿色银行和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的运营中体现得较为充分。GIB成立时的资本金不到30亿英镑,在初始运营的四年里,仅投资28亿英镑,但项目总投资高达110亿英镑,项目投资的年均回报率在8%以上。因为GIB自我定位为营利性机构,实行双重投资标准和年最低项目投资收益率的设定,进行可再生能源投资,利率也与商业银行利率相当,因此,良性的项目投资机制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如GIB利用杠杆效应差异投资英国大型绿色项目的直接投资,或者选择专业的低碳投资基金合作投资小型绿色项目。GIB在选择基金管理公司时,着重考察公司的实力和公司能源效率融资服务的专业性。在成立初期,GIB分别向Aviva集团、Equitix公司、SDCL集团投资5000万英镑,杠杆率1:1,即三家公司基金的初始成本为1亿英镑,也成为对绿色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再带动私人投资者进入。

NYGB与GIB略有不同,没有在建立初期就设定私有化和营利性机构的自我定位,但在发布的商业计划中,明确提及与私营部门合作改造融资市场,加速纽约州部署清洁能源。在实施中,结合信贷质量和风险收益定价金融产品,赚取投资回报以保存和发展社会资本投资的基础;与已经取得进展的市场参与者合作而非竞争;在收入产生和投资成熟或已实现的情况下,将其资本回收到新的清洁能源项目中,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资金在多个部署中的影响。另外,NYGB尤为重视对成本、收益、风险的量化和项目规模;注重产品的可复制性,能够扩大或复制交易以推动更大量的清洁能源融资;注重投资者信心,通过优化私营部门机构承销和合同标准化等方式,提高对清洁能源投资的认识和信心。除了在投资框架、标准、流程上注重社会资本的利益外,NYGB在投资对象上,仅限于研发成熟的环保节能技术,即注重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而非基础研究。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以欧洲投资银行(EIB)为例,它是一家以适应气候变化、提高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塑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为目标,以融资减排业务、碳基金业务、资本与借贷业务为手段的绿色金融机构。EIB成立于1958年,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政府间的一个金融机构,其宗旨是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共同体内部资金,促进共同体的平衡和稳定发展,其主要贷款对象是成员国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开发项目,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气候金融融资机构,2011年的气候融资规模达到180亿欧元,约占当年EIB年度总融资金额的1/3。

EIB长期致力于建立紧密合作的伙伴关系,尤其是在欧盟以外的地区,帮助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项目中实现更好的成绩。例如,EIB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达成协议,在新兴市场的私营部门发展项目上进一步完善合作,其合作与协调的领域包括授权协议的执行、评估及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监测、考察和掌握客户端的请求等。此番交流合作可以通过与欧洲对外行动服务局加强合作,分担经营成本;可以借助欧盟对外合作与发展平台的可能性,结合欧盟的补助款和贷款机制,进一步提高欧盟对外合作的影响力;从而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资源,达到支持欧盟伙伴国家的利益和外部发展的目的。EIB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对本国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投资也会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我国环保产业R&D投入的决策理论与评价方法研究”(71673189)、上海市软科学重点项目“实施‘绿色银行’提升节能环保产业科技竞争力”(18692107400)阶段性成果)

(作者:孙红梅 翟木村,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  浏览次数: 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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