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福建省财政厅与兴业银行签署“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2019-09-06

近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下称“清洁基金”)、福建省财政厅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银行”)三方共聚福州,共同签署福建省“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清洁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按照社会化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宗旨是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截至2019年6月底,清洁基金已累计在全国26个省区市开展了284个、共计172.83亿元的绿色低碳优惠贷款项目,撬动社会资金近千亿元。

“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是清洁基金在新形势下,践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一大创新,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清洁基金、福建省财政厅和兴业银行按照清洁基金有关制度,经过近半年的酝酿、多轮研讨,共同打造了福建“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新模式。

福建省是全国最早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工作的省份之一。从2011年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以来,福建省共使用清洁委托贷款资金5.95亿元,累计撬动社会资本约47亿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减碳量可达到640.8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植绿十三年来一直秉承“寓义于利”的发展理念,与福建省绿色生态发展相伴而行。截止2019年7月末,兴业银行支持福建省绿色金融贷款余额316.57亿元,类信贷余额205.36亿元,预计可节约标准煤525.67万吨。

福建省“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模式旨在支持福建省内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产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先进的节能减排产品开发与产业化生产;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与能效提高;提高工业能效的节能技改项目;绿色交通;节能、惠农项目,森林碳汇项目;与节能减排相关的装备制造业项目等。

“绿色创新投资”项目主要以债权方式进行投资,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对于公益性显著、投资回报期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5年。清洁基金负责项目评审,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供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资金,非公益类、公益类项目贷款利率分别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和25%;兴业银行具体实施项目筛选和尽职调查工作,对清洁基金出资部分以融资性保函的形式进行担保,亦可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福建省财政厅组织协调项目申报、碳减排预算等工作,并对贷款给予适度贴补,保证节能减碳项目能享受低于市场利率水平的优惠支持,同时,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也可向兴业银行推荐优质项目。

此次福建“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的落地,标志着清洁基金、福建省财政厅和兴业银行在新形势下加强彼此合作,构建有利于福建省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三方合作有利于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融资增信、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预计本合作协议顺利落地实施后,以每年开展总额1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贷款项目计算,可至少拉动25亿元人民币的社会资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这为“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指明了下一步发展的方向,也将是“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大力发展的难得机遇。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主动出击,加大项目开发力度,发挥清洁基金的种子资金示范和引领作用,为福建省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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