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分别签署“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2020-04-10

近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下简称“清洁基金”)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分别与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署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清洁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按照社会化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宗旨是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补充资金机制,清洁基金充分发挥连接政府与市场、财政与金融、国际与国内的桥梁作用,通过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下简称“清委贷”)等有偿使用方式,引领、撬动市场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截至2020年3月底,清洁基金已累计在全国27个省区市开展了314个、共计192亿元的清委贷项目,撬动社会资金近千亿元。

“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是清洁基金在与省级财政部门清委贷模式数年经验基础上,引入金融机构实施风险分担,三方共同发起,用于支持地方绿色低碳发展、节能减排等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以项目为载体的债权投资业务。

按照合作协议所确定的“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模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组织辖区内的项目申报,清洁基金提供政策性优惠资金,合作银行为项目出具见索即付的融资性保函,内蒙古自治区内的项目企业可因此获得优惠贷款。

此次内蒙古地区“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的落地,标志着清洁基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将在新形势下继续加强彼此合作,构建有利于地区发展的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产业的体制机制。有关各方将以此为起点,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和专业能力,共同助力内蒙古地区产业转型和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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