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2021年《碳定价机制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报告简介

2021-06-01

5月25日,世界银行发布了2021年《碳定价机制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报告,介绍了全球主要碳市场、碳税和其他碳定价机制的最新进展和未来趋势。报告显示,碳定价机制的潜力仍未得到充分挖掘,多数机制的碳价远低于实现气候目标所需的水平,当前气候行动的范围和强度也需要进一步扩大。 

一、此报告的主要观点

碳定价机制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报告显示,全球正在实施中的碳定价机制有64项,主要指碳市场和碳税,计划实施的有3项。其中,实施中的碳定价机制比2020年增加了6项,所覆盖的碳排放量占全球的21.5%,显著高于2020年的15.1%[1]。报告将这一增长归因于中国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下简称“中国碳市场”)的启动。

碳价水平仍不足以推动气候目标实现。报告显示,当前大部分地区的碳价仍远低于为实现《巴黎协定》2℃温控目标而设定的40-80美元/吨CO2e的范围,全球仅有覆盖了3.76%碳排放总量的碳价进入了此范围。今后十年,如要实现1.5℃温控目标,碳价水平需要更高。

碳定价机制产生的收益进一步增加。2020年,碳定价机制在全球创造了530亿美元的收入,比2019年增加了约80亿美元,报告认为主要来自欧盟配额价格的上涨。

各方在全球强化气候行动的背景下做出脱碳承诺。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127个国家、823个城市、101个地区和1541家公司承诺,将在本世纪中叶前,对其活动进行脱碳处理。

二、最新进展和未来趋势

(一)碳市场发展的最新进展

中国碳市场在启动初期将覆盖约40亿吨CO2,首个履约周期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占全国排放量的30%。今后,中国碳市场有望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乌克兰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部部长宣布计划在2025年前启动该国的全国碳市场,以满足欧盟拟设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要求,并推动其2030年减碳目标和2070年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乌克兰碳市场仍在设计中,很可能会借鉴欧盟碳市场经验。

由美国东北部和中大西洋地区的12个州及华盛顿特区联合提出的“交通和气候倡议”行动,于2021年3月发布了一份碳排放交易体系规则方案,计划在2023年启动,运输燃料的供应商和分销商将被覆盖在内。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罗德岛州和华盛顿特区已宣布参与此方案的实施。

印度尼西亚于今年3月至8月开展碳市场的试运行工作,覆盖80个燃煤电厂,约占印尼发电行业的四分之三。该国虽然尚未宣布启动全国碳市场的日期,但将以总统令方式颁布碳定价机制的一般规则。

此外,哥伦比亚政府计划在2024年前启动碳交易试点,土耳其于2020年底完成了电力和工业部门碳交易试点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泰国计划在其东部三省开展碳交易试点,但均未宣布启动试点的具体日期。俄罗斯还在2020年12月通过了在萨哈林建立碳交易试点的路线图。

(二)碳价最新状况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碳市场上的碳价短暂下跌,多数已迅速恢复。欧盟和新西兰的碳价回升迅速,且均在今年初创下历史新高。韩国碳价从去年5月开始下跌,夏末恢复上涨。美国加利福尼亚-魁北克市场碳价在16.68美元的拍卖底价附近震荡,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的碳价则保持相对稳定。

部分国家提高了碳价,碳定价政策更具雄心。拉脱维亚将碳税从9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提升至12欧元/吨CO2e(相当于14.1美元/吨CO2e),加拿大将碳价从30加元/吨CO2e提升至40加元/吨CO2e(相当于31.83美元/吨CO2e),爱尔兰将碳税从26欧元/吨CO2e提升至33.5欧元/吨CO2e,德国计划在2025年前将配额价格从25欧元/吨CO2e提升至55欧元/吨CO2e。

疫情导致部分国家延迟了碳价提升计划。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推迟了碳税提升10加元的计划实施时间,南非将其首笔碳税缴纳日期从7月推迟到了10月,阿根廷将拟每季度的碳税提升安排推迟到2020年12月进行。

绝大部分碳市场设置了价格或供给调整机制(price or supply adjustment mechanisms,PSAMs),通过稳定碳价来确保碳市场运行的可预测性和有效性。早期的碳市场很少干预场内交易,产生了碳价波动性高或碳价持续走低等问题。到2021年,PSAMs已发展成为碳市场的标准组成部分,绝大部分设置了至少一种PSAMs机制,如,欧盟碳市场于2019年启用了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arket Stability Reserve)。

(三)碳定价机制发展趋势

对碳定价机制所产生社会经济影响的关注度升高。各国开始采取更具雄心的碳定价机制尤其是提高碳税后,对如何保证相关政策的公正性、确保碳税收入的合理有效利用等内容,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各国政策制定者为使碳税政策获得更多的公众支持,也采取了一系列努力,如,爱尔兰于2020年底进行的碳税改革要求将更多的碳税收入用于社会保护类支出,德国要求将碳交易收入用于脱碳和降低电价、公共交通费用等方面。

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直接参与碳定价。当前,大部分碳市场对参与者有严格限制,但几个关键碳市场正逐步向金融机构开放。其中,欧盟碳市场中已有约250家投资基金积极参与,2020年拍卖配额的43.7%被投资公司和信贷机构购买,2018年对应比例为37.3%。金融机构的参与有助于提高配额价格、提升市场活力,但也带来了风险,如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会导致配额价格出现较大波动,需要强化监管。

一些国家意图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一直以来,就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问题,各界争议不断。但在去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意图更加明确,如,欧洲议会于今年3月通过了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议案,预计在今年6月提出具体设立方案;加拿大于近期宣布正在研究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英国正试图将建立碳边境税联盟纳入今年G7峰会的关键议题;美国总统拜登也提出了向未完成气候目标的国家征收碳边境税的想法。

三、基于项目的碳信用机制发展情况[2]

碳信用供给保持增长态势。2020年,在疫情和经济低迷的大背景下,碳信用市场保持了增长态势,注册项目数从2019年的16854个增长至2020年的18664个,增幅达11%,同期发放的碳信用数量也增长了10%。上述数据仍低于2012年的历史最高值。

碳信用需求增长迅速。随着净零排放承诺的不断增加,碳信用需求也开始增长,购买需求在2019年为1.04亿吨,比2018年增长了6%。其中,可再生能源、林业和土地利用类项目是交易主体,可持续农业和草原管理类的碳汇项目交易价格也开始上涨。

碳信用机制与《巴黎协定》第六条。2021年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预期完成《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谈判,对此,一些国家开始进行《巴黎协定》下国际减碳成果转让机制(ITMOs)项目的初步准备工作,如,瑞士于去年10月和11月分别与秘鲁、加纳签署了针对《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双边碳信用抵消协议,日本在其联合信用机制(The Japanese Joint Crediting Mechanism)下也签署了一系列双边或商业碳信用交易机制。但当前,各国对ITMOs的需求并不明朗,大部分发达国家表示并不倾向于通过ITMOs完成其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四、企业内部碳定价

2020年,全球共有853家企业宣布已使用内部碳定价,1159家企业表示有意在未来两年内采用内部碳定价,包括世界500强企业中的226家,共比2019年增长了20%,所涉及企业的市值总额从2017年的7万亿美元增长至27万亿美元。这表明,私营部门已经开始将气候风险纳入其长期战略,碳价也逐渐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但内部碳定价存在缺乏透明度、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目前很难对比企业间的内部碳定价水平并评估其影响。

 


来源: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1》,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王晓菁摘译

原文链接: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handle/10986/35620


[1] 在计算所覆盖的碳排放量占比时,此前各年世行报告将当时计划实施的碳定价机制包含在内,今年只计算已在实施中的碳定价机制,计算口径不同,故呈现数字与前期报告有所不同。

[2] 此报告中的碳信用签发是指向正在执行已批准碳减排活动的项目提供可交易减排量的过程。这些减排量是指在常规情景基础上避免或封存的排放量。碳信用除在碳税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用来抵消履约实体的排放外,还可在自愿市场进行交易,用以帮助个人和组织自愿抵消碳排放。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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