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引起各方激烈辩论

2021-11-04

11月3日格拉斯哥气候谈判期间,《巴黎协定》第三次缔约方会议(CMA3)召开,各阵营就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组成、时间表、资金定义等展开激辩。

南非代表非洲集团表示,领导力、包容性和编制预算是推动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进程的关键原则,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不仅仅是一个数字,其实现过程更应具备创造性和创新性。建议参考UNFCCC建立一个包容性领导小组,于2022年开始工作,召开区域磋商会、审议组成机构报告,并纳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调查结果等。

印度代表LMDC(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支持非洲集团观点,并强调发达国家没有兑现2020年以前的气候资金目标,发展中国家也必须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原则和规定,认为气候资金定义与资金目标实现密切相关。

马拉维代表最不发达国家,希望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在2024年完成,并呼吁格拉斯哥会议就路线图作出决定。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应从长期气候资金(LTF)谈判进程中吸取教训,建议要以发展中国家需求为基础,包括对损失和损害的资金需求。同时,呼吁建立清晰的气候资金会计、跟踪、报告框架,确定气候资金定义。

哥斯达黎加代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独立联盟(AILAC)表示,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目的是为减缓、适应以及损失和损害扩大气候资金规模,控制全球气温上升,并培养气候恢复力,建议建立开放、包容、透明的工作进展机制。AILAC还建议2022年上半年启动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工作,在2022年底之前汇编一系列关于定性和定量的备选方案,2023年谈判侧重于定性因素,2024年谈判侧重于量化因素,通过在缓解、适应、损失和损害等领域安排不同资金来源,实现量化目的。

巴西代表阿根廷、巴西和乌拉圭(ABU)表示,历史绝不能像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那样重演,当时谈判对于到2020年实现每年1000亿美元的目标既不透明,也缺乏包容性。他们着重强调了资金常设委员会(SCF)的需求确定报告(NDR)与集体目标进程的相关性。他们还表示,新目标必须包括政治和技术内容、定量和定性内容,要定期向CMA报告工作进展。

巴基斯坦强调COP26应当明确实现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时间表,建议缔约方在2023年完成相关工作。他还表示,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应首先解决气候资金定义。

我国对发达国家仍未实现1000亿美元承诺表示失望,并强调气候资金是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目标的基础, 且NDR应纳入共同目标的讨论。

欧盟表示关于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讨论应具有包容性和透明度,需要设计好进度,不仅包括各方,还包括外部利益相关方,以了解可以提供的解决办法。关于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的审议必须包括使资金流向与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恢复力发展以及发展中国家需要相一致。欧盟表示设计进展时必须从之前1000亿美元目标中吸取经验教训。

瑞士认为启动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至关重要,各缔约方需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在确保资金流动与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弹性发展的一致性方面。审议工作必须侧重于技术和政治组成部分,还应将该实现进程外的利益相关方纳入审议工作统筹考虑。

澳大利亚认为COP26需要明确如何界定共同资金量化目标,其支持一种“循环方式”,即将技术纳入政治轨道,并通过政治指导技术。

日本支持提出政治和技术进程循环的想法,但建议不宜“过度设计”,共同目标必须反映脱碳和实现净零实际,并吸收多边开发银行、发展中国家等相关方参与。

加拿大认为相较讨论目标,审议制定目标的任务更为紧急,建议建立关于技术和政治空间的进程,政治空间为技术空间提供明确的方向,技术工作成果可以进入政治进程。

美国认为在保持1.5摄氏度温控目标下,COP26的任务是启动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的讨论。COP26委员会并未要求就这一问题作出决定和将其作为年度议程,可以通过研讨会、圆桌会议和对话进行审议。美国呼吁审议工作应当透明公开,鼓励私营部门和民间资本机构参与,但要注意过犹不及。


来源: 第三世界网络(TWN)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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