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资金谈判任重道远

2021-11-08

11月3日,在格拉斯哥COP26期间举行了第四次长期气候融资高级别部长级对话。在对话中,发展中国家强调了充足、可预测、可获得、完全透明的赠款资金的重要性,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适应问题及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和损害。而发达国家则强调动员社会资本,一些发言者提出了社会资本“去风险化”问题。但由于尚未就“气候资金”的定义达成共识,资金谈判仍未达成一致。

中国:气候资金是实现信任的基础,发达国家应履行承诺,提供充足、可持续和可预测的资金,加强资金透明度和报告。长期融资是各国达成的共识,发达国家提供气候融资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一项长期承诺。发达国家应以填补1000亿美元缺口为起点,在2020年后提出更有雄心的气候资金目标以及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断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以获得实现目标所需的匹配资金。社会资本虽然重要,但不能忽视公共资金在适应方面发挥的作用。

孟加拉国:强调对赠款资金的需求。因为即便是对最不发达国家(LDCs),也有三分之二的资金是以贷款形式提供,这意味着除现有债务负担和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外,还有一种“新型债务”。孟加拉国表示基于赠款的公共资金应为适应资金的主要来源。

乌干达:强调气候资金的有效性,认为现有机制尚未在基层发挥作用,并表示有必要确保瓶颈得到解决,以便70%-80%的资金能够到达基层。乌干达还强调了准入难度,呼吁简化机制。

古巴:表示发展中国家感受到的规模和需求表明气候资金还不够,需要以更透明的方式加速这一进程。强调金融架构必须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CBDR-RC)”,并强调对因气候变化影响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提供支持。

格林纳达:对发达国家到2020年每年1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承诺仍未兑现表示失望,同时表示1000 亿美元只是更多转型资金(transformational finance)的起点,呼吁制定具体步骤以实现“2025 年之前”的集体目标,这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在适应和损失与损害方面尤为重要。在适应方面,主要障碍是缺乏资金,因此需要对资金来源的规模和范围进行确定。强调损失和损害专用资金不再是理论上的讨论,而是当前切实需要的。

马尔代夫:气候资金的获取不应被过多的繁琐程序所困扰。强调优先考虑基于赠款的适应资金,并呼吁提供新的、额外的、可预测的资金,以满足紧迫的适应需求。

尼泊尔:强调承诺资金的来源必须是可预测、充分和可获得的,呼吁针对适应、损失和损害提供赠款和全成本融资(full cost financing)。

美国:资金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危机至关重要。气候资金中有一些存在信托限制,一些需要去风险,除非进行混合融资,与慈善结合,才能创造出有价值的投资。

欧盟:强调气候资金的有效性,认为更重要的是降低单位成本。同时,重申欧盟将致力于在格拉斯哥推动新的共同资金量化目标取得成果。

日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发挥双边和国际机构的杠杆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原文链接:https://twn.my/title2/climate/news/glasgow01/TWN%20Climate%20News%20Update_No8_5Nov2021.pdf



来源: 第三世界网络(TWN)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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