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

2021-12-21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绿色“双碳”成为年度热词。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的提出,将使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社会运转方式产生深刻变革,同时也迎来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机遇。

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助力,我国绿色金融正迎来政策“窗口期”。早在2016年8月,人民银行就牵头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制定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国家;同年9月,我国作为G20轮值主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议题,开启和推动了绿色金融国际主流化进程。随着“双碳”目标的明确及顶层设计的出炉,我国绿色金融进入发展快车道。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年初,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人民银行已经把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他列举的几项重要工作包括: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信息报告和披露、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应对气候挑战、深化国际合作等。

行至年末,过去一年里上述领域取得了哪些成绩?绿色金融领域又有哪些新突破?国际合作方面形成了哪些共识?

明标准建体系 构建长效机制

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进入“加速跑”阶段的绿色金融创新正在向纵深发展。

政策方面,多项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取得突破性进展。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我国成为世界首个将“碳中和”贴标绿色债券并且成功发行碳中和债的国家;4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正式发布,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6月,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正式纳入业务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为下一步建立更全面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评价基础。

“随着标准体系与激励约束政策的加快推出,我国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

具体来看,上述《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同时更加科学准确界定了绿色项目标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高碳排放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使减碳约束更加严格。9月24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及配套文件,对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业、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正是随着上述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发言中披露的数据显示,当前中国绿色贷款余额接近14万亿元,绿色债券存量规模接近1万亿元,均位居世界前列。同时,中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创新产品服务 提供多元助力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应对气候挑战,一直是政策的重要着力点。通过鼓励产品创新、完善发行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我国已形成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的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为绿色项目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使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的效率不断提升。

相关的绿色金融政策工具还在持续扩容。11月8日,人民银行宣布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的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11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多项政策的叠加,有望形成规模效应,撬动更多银行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资金。“这一政策结合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表明了我们坚定推进‘双碳’目标的决心。”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专访时表示。

实际上,在政策的引导和巨大市场机遇的引领下,金融机构早已纷纷行动起来,将绿色金融视为发展的重中之重,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王遥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多家金融机构都在发行碳中和主题理财产品、主题基金、创新债券等。例如,福建省创新推出“绿色转型贷”信贷产品,支持“棕色”企业实施绿色转型升级。此外,多地也在探索可持续发展挂钩信贷项目的实施。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继推出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债券创新产品。

考虑到低碳转型迫切需要的是长期性、低成本的资金,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正是重要探索之一。鲁政委表示:“这类产品即在融资的同时,要求企业主体承诺践行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中,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将债券条款与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目标相挂钩的债务融资工具,关键在于定量设计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的融资成本与每隔一段时间数量指标的进展程度挂钩。”

实际上,上述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已经推出。今年5月,中国华能、大唐国际、长江电力、国电电力、陕煤集团、柳钢集团、红狮集团首批7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成功发行。首批发行的7单项目均为2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券,发行金额73亿元。

更多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也在不断推进中。人民银行研究局列举了一系列重要的发展方向,例如,创新发展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产品;创新发展数字绿色金融,加强数字技术和金融科技在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等方面的应用;创新碳金融产品工具,丰富碳市场参与主体,完善碳金融基础设施,健全法律法规和监管,通过碳市场的合理定价,推动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深化国际合作 推动全球治理

据不完全统计,随着以色列、越南、印度、尼日利亚、泰国相继宣布碳中和目标,全球制定碳中和目标的国家和地区数量扩展到66个。这意味着绿色发展业已成为最大的国际共识之一。作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主要推动者,中国一直致力于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今年在这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11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期间,由中欧等经济体共同发起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召开的IPSF年会上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共同分类目录》包括了中欧绿色与可持续金融目录所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目前版本覆盖了包括能源、制造、建筑、交通、固废和林业六大领域的主要经济活动。

“这是将中国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和欧洲绿色金融界定标准两条标准翻译为一套共同语言下的标准。”中国绿金委主任、北京绿金院院长马骏表示,这个文件将有助于提升国际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推动相关标准的国际趋同工作一直在有序推进中。2020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提议,IPSF发起设立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担任共同主席。工作组通过对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授权法案》开展全面和细致的比较,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共同分类目录》。

马骏表示:“市场主体可在自愿基础上采用《共同分类目录》在国际市场发行和交易绿色金融产品。比如,中国的发行主体可以基于这套目录到欧洲发行绿色债券,欧洲的发行主体也可以基于这套目录在中国发行绿色熊猫债。”

当然,除了制定共同标准,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还大有可为。在主要国家坚持绿色与低碳发展的背景下,2021年G20主席国意大利决定恢复可持续金融议题并将其升级为工作组,中国人民银行继续作为牵头方推动相关工作。此外,由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发起的绿色金融网络(NGFS),现已扩展至90多家正式成员和14家观察机构,致力于从央行和监管机构的角度分析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支持扩大绿色融资。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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