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化“三个着力” 全力助推“双碳”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01-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财政工作,坚持持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力度,着力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全力助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政策体系

筑牢“双碳”工作制度基石

统筹做好政策规划,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政策引领。

一是建立顶层政策体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支持交通运输、工业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标准规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筑牢制度基石。

二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结合广西实际,研究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通知》,搭建、完善广西财政支持政策体系。

三是配合制定行业领域政策。配合研究制定《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范选型及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区直国有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行业领域政策,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着力强化资金投入

夯实“双碳”工作要素保障

2022年以来,结合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和“十四五”期间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统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资金393.56亿元全力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资金28.91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项目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3亿元,支持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超低排放改造等。

二是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统筹科技相关专项资金1.25亿元,大力支持双碳相关产业科技项目,加快双碳领域项目创新研发。

三是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统筹资金87.86亿元,支持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开展漓江流域、重点海域海岛、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提升森林、湿地、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四是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安排资金4.77亿元,重点支持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项目建设,有效减污降碳。统筹污染防治资金31.7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是支持农业农村领域绿色低碳升级。安排资金96.57亿元,支持全区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双季稻轮作、耕地障碍修复等地力保护技术的耕地予以倾斜补贴,稳步推广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安排资金4.69亿元,支持农作物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农业资源繁育保护,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擦亮农业绿色发展底色。

六是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统筹资金0.68亿元,对获得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统筹资金7.08亿元,支持发展壮大特色林业和林下经济。

七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14.55亿元,支持引导生态功能重要的市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达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7.2亿元,在九洲江、漓江和右江等3个流域(河段)开展跨省(区)、跨市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着力强化政策协同发力

提升财政支持“双碳”工作政策效能

坚持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落实支持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资源税优惠政策,2022—2024年上半年,累计为近1200户企业减免资源税1.3亿元,通过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促进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交易和监管环节落实绿色采购要求,加大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2022—2024年上半年,政府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等金额达到93.45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98.6%。指导北海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

三是创新财金联动模式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通过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设立“生态贷”、“绿色贷”、“技改贷”等产品,为绿色低碳领域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拓宽绿色产业的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金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发展。2022—2024年,累计投向绿色产业、节能技改等涉绿领域资金达97.3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650户。

四是发挥引导基金杠杆作用。积极指导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入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生态铝等产业,基金总认缴规模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认缴1亿元,财政资金杠杆倍数达5倍。

来源: 《中国财政》2024年·23半月刊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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