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2025-01-15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5年1号文件《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首次国家层面出台的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文件,将作为政府投资基金开展业务的制度指导与根本遵循,我们应高度关注。根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的解读,我们梳理了其出台背景与主要内容。
一、出台背景
政府投资基金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为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基金作用,财政部深入调研了解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涵盖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分八部分提出25条具体措施。一是总体要求,提出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二是找准定位,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明确基金定位,优化产业投资类基金功能,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三是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明确对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四是加强统筹,整合优化布局。明确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形成合力,省级政府加强本地区基金统筹管理,加强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五是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规范基金运作管理,优化基金投资方式,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健全基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优化基金发展环境。六是优化退出机制,促进投资良性循环。规范基金退出管理,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完善基金退出机制。七是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肃财经纪律。八是加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