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写好绿色发展文章 支持实现“双碳”目标

2025-01-23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胸怀“国之大者”,积极主动作为,写好绿色发展文章,全力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实际行动推动美丽宁夏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

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一是出台《关于加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办法》,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四个方面,提出财政支持政策措施,为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财政政策实施方案》,明确了持续加大先行区建设投入、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黄河文化投入机制等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先行区建设走深走实。

三是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等财政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提出优化财政支出政策、落实相关税收激励约束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等财政政策措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四是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出台《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生态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促进全区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靶向精准发力

不断加大重点方向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力度

一是坚持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围绕“一河三山”生态坐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2022—2023年,统筹安排资金54亿元,支持实施“三山”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持续巩固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六盘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退化林修复、罗山防沙治沙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恢复生态系统,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完成的贺兰山“山水工程”,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中国10大特色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入选全国“山水工程”15个优秀典型案例之一。吴忠市、固原市和盐池县分别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泾源县、大武口区、西夏区镇北堡镇、永宁县闽宁镇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是支持防沙治沙成效凸现。围绕打好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2022—2023年,统筹安排资金44亿元,重点支持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防沙治沙区、南部水源涵养区等国土绿化项目,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巩固防沙治沙和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生态环境评价系数稳步提升。2023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11.35%、56.8%、29%,沙化和荒漠化土地面积实现“双缩减”。沙湖湿地入选“中国十大魅力湿地”,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保护经验作为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三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加强。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紧盯“一河三山”保护治理重点和工业污染整治难点,2022—2023年,统筹安排资金101亿元,支持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推进散煤替代,购买空气热源泵等清洁取暖设施政府补贴90%左右。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城市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治区补助比例由30%提高到40%,有效缓解市县财政压力。加强涉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中央环保督查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全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连续8年保持在80%以上,黄河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65%,劣V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四是支持绿色交通转型。印发《宁夏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出租车电动化、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及相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补助,2022—2023年,统筹安排资金1.31亿元,支持农村客运、城市交通绿色发展。加大对国家级及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参与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并列入自治区示范工程创建的,一次性给予每个示范工程50万元补贴;列入国家示范工程创建的,一次性给予每个示范工程100万元补贴。

锐意改革进取

持续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低碳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发力。抢抓获批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重大机遇,加大绿色低碳、污染治理等方面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科技攻关和成果引进转化。2022—2023年,科技领域支出54亿元,支持自治区实验室体系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机制,采取“匡算额度、预拨资金、绩效安排”方式,启动支持六盘山实验室,制定林业资源高效生产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方案,持续跟进贺兰山实验室组建支持。通过前引导、后补助、揭榜挂帅、以奖代补等方式,聚力实施创新力量厚植、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协同联动、创新生态涵养四项工程,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带动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实现快速增长。

二是深化“六权”改革。稳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修订完善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将水资源税计税环节从原来用水端改为取水端,科学分档制定税额标准,有效发挥税收在水资源利用方面的调节作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山林权改革,扶持林下种养殖等产业发展,探索建立山林资源政府回购机制,加强林地确权登记,初步形成“以林养林”、“以地换林”模式。2023年,全区林地确权1042万亩,新增集体林地流转面积8.4万亩,新增绿化经营主体181家,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258.4万亩,实现产值约6亿元。出台排污权出让和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建立引导激励机制,推行排污权交易,全区200个新改扩建项目通过市场购买排污权,累计实现排污权交易465笔,交易额3807万元,位居沿黄省区前列。强化“减碳增汇”,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和运行保障机制,推动融入国家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交易量1129万吨、总成交额7.64亿元。

三是健全绿色采购执行机制。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标准文本,将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强制、优先采购支持政策固化到标准文本,清理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商品库,强制下降不符合规定的非绿色商品。2023年全区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1.08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26.29%,同比增长17.51%;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70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18.4%,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积极推进绿色建材试点,统筹谋划部署试点工作,与住建、工信联合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督促银川市将4个工程建设项目纳入试点范围,总投资规模约7.1亿元;联合住建部门推动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将7大类、44种、84家企业140项技术、材料和产品,纳入“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支持培育本地绿色建材企业发展。

来源: 《中国财政》2024年·23半月刊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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