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1-23

环土壤〔20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们组织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林草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501/t20250120_1100929.html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 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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