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光伏产业发展回顾

2015-04-05

  

2013年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继美国之后,中欧之间的“双反”博弈一度令光伏产业四面楚歌;这一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光伏巨头“无锡尚德”破产重组;这一年,光伏产业发展受到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产业政策频出,从分布式市场撬动,到行业标准发布,一系列措施帮助光伏产业实现“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同样是这一年,历时四年耗资百亿的“金太阳”工程结束,取而代之的是度电补贴时代的到来。
本文综合多方媒体报道,对2013年度光伏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梳理,盘点这一领域的大事件。
欧盟“双反”理智“休战”
(一)事件回顾
2012年下半年,欧盟发起了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及其他光伏组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挑起了中欧贸易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这也是2013年中欧经贸关系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在2013年5月访欧期间,李克强总理曾专门就此表态: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不仅不利于中方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损害了欧洲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在全球化背景下行不通,损人而不利己,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2013年6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若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8月6日,中欧光伏贸易争端和解,“价格承诺”协议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底。国内90余家签署了该协议的光伏企业,将以不低于56欧分/瓦的价格向欧盟出口产品,从而能够避免被征收临时性关税,且我国对欧总出口限额为7吉瓦。
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终裁公告,除价格承诺企业外,对我国光伏组件与电池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已于8月6日生效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承诺企业增至121家(新加入27家),占调查期内我国对欧盟光伏产品出口企业数量的80%左右。这次价格承诺将硅片排除在涉案产品范围外。“双反”措施和价格承诺自2013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期限2年。
此外,2013年2月欧盟还对我国太阳能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11月28日,开始征收12.1%-42.1%的临时反倾销税。按照欧盟法规,其28个成员国将在2014年5月27日前投票,决定是否对我国太阳能玻璃征收为期5年的永久性反倾销税。
(二)有关评论
《中国能源报》认为:欧盟对我国电池片、组件等光伏产品,乃至光伏细分行业——太阳能玻璃频频出手“双反”动作,目的是希望通过保护性贸易措施扶持欧盟自有产业发展。
《光伏产业观察》则认为:欧盟光伏产品并不具备太大技术优势,成本管控也有差距,即使将中国企业全部赶出欧洲市场,欧盟光伏产业也难以有效复苏,因此,“双反”的根本目的是迫使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在更多领域进行积极的直接投资,帮助欧盟实现经济回暖。
在此次中欧光伏贸易争端中,中国方面表现十分积极,高层的高度关注和政府施加的强大压力,最终迫使欧盟理智“休战”。对此,中国行业研究网认为,这不仅是一个贸易问题,而是关乎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所以中国必须寸土必争。
中欧光伏争端虽以“和解”收场,但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影响仍然巨大,行业洗牌与产能收缩成为必然。为应对“双反”,我国政府一方面大规模开发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开始扩大亚洲市场。在2013年光伏领袖峰会上透露出的数据显示,中国和欧盟就光伏产品争端达成价格协议后,中国对欧洲出口占总出口量的比重已从70%下降到不足30%,日本成为中国光伏产品第二大出口国,占比超过20%。
尚德破产重整“尘埃落定”
(一)事件回顾
2013年3月初,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影响,加之企业自身运行出现问题,无锡尚德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无锡中院”)依据《破产法》裁定实施破产重整,成为国内光伏企业第一个倒下的“巨人”。
在破产重整阶段,英利、天合光能、无锡国联等8家企业先后卷入收购尚德的争夺战。
11月15日,顺风光电重整计划经无锡中院裁定生效,顺风光电正式成为无锡尚德的战略投资者。
截至2013年12月15日,顺风光电在重整计划中承诺的30亿元偿债资金如期全部到位。至此,这场破产重整大戏正式收官。
(二)有关评论
《中国能源报》认为:破产的尚德对于无锡政府仍有无可取代的位置,作为以光伏为支柱产业的工业化城市,无锡政府希望保留这一品牌,带动当地光伏产业继续发展。尚德重整的尘埃落定,目前来看多方利益得以协调,做到了“损失最小化”,可谓光伏行业的经典整合案例。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提出:尚德破产重整,引发的是整个光伏产业的思考。虽然尚德绝处逢生,地方政府也解决了一大难题,但顺风光电能否成为最大赢家尚无定论,而且这次事件也为曾经向光伏制造业大开绿灯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
无锡尚德破产重整对整个国内光伏制造业震动巨大,行业整合必将更加深入,从而带来产业调整升级的契机,对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有深远意义。特别是这一事件向中国光伏产业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即政府开始调整扶持产业发展的做法,探索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政策频出,护航产业复苏
(一)事件回顾
    2013年绝对可以称之为光伏产业“政策年”,由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八条”)领衔,先后共出台国家层面政策文件17部,按时间顺序包括:
3月1日,国家电网《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
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7月18日,国家发改委《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7月24日,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8月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8月22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
8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9月29日,财政部《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月16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10月11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10月2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函》;
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月19日,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八条”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立足点,从光伏应用、电价和补贴、补贴资金管理、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及土地支持等六个方面扶持光伏产业,是2012年“国五条”[1]和2013年6月“国六条”[2]的深化和延伸。其中提到,到2015年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在1000万千瓦左右,大幅提高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设定的2000万千万以上装机容量的目标。
(二)有关评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认为:2013年光伏政策出台的频率与力度都远远超出业内预期,国内对光伏产业发展的讨论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层面,可见政府发展光伏产业的决心。围绕“国八条”要求,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各类政策细则,对之前光伏产业发展中遭遇的各类瓶颈提出解决方案,有利于国内市场发展的大环境已经形成。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认为:“国八条”与随后出台的细则政策,极大地提振了光伏产业信心;但同时也要注意,工信部出台《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实际是设定了行业准入标准,以明确的政策信号提速光伏制造业的整合步伐,推进产业升级。
《中国能源报》文章《工信部对光伏制造业动真格——规范条件“卡” 实地核查“刷”》指出:《规范条件》为行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做好了准备。
可以看到,以“国八条”为核心的一系列光伏产业利好政策,表明我国政府已将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产业本身及其发展环境都有重大改革,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将快速发展,光伏制造业的升级改造也将提速,国内光伏产业复苏即将到来。
分布式发电成产业重点
(一)事件回顾
继2012年国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新重点之后,2013年又相继出台十余部专门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措施,加大推动力度。
所谓分布式发电,通常是指利用分散式资源,装机规模较小的、布置在用户附近的发电系统,它一般接入低于35千伏或更低电压等级的电网,具有投入小、投资回报高、就地消纳、可直接入网等特点,是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倡导的发电模式,也是国内光伏发电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2013年出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涉及电站建设、电价补贴、并网服务、运营管理等多个方面,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的推广打下了很好的政策基础。尽管如此,企业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热情不足,截至目前国内分布式发电发展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二)有关评论
《光能》认为:目前国内尚未形成成熟的分布式商业运作模式,潜在风险点较多,规模化推广阻力仍较大,而这些问题不是政策能够完全解决的,更多是属于商业风险范畴。政策能够做的就是保证补贴年限、适当提高补贴力度、压缩总体装机规模、缩短投资回收年限。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认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确实前景可期,有着极大发展潜力,政府的决心也让这一领域看到了希望;但目前,并网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主要瓶颈,加之补贴等不确定性因素,分布式光伏还无法承担起挽救中国光伏行业的大任。
英大网认为:虽有国家政策力推,但项目初始资金融资、电站开发合作模式缺失、屋顶资源稀缺等实施中的具体困难使国内分布式市场“破局”仍需时日。
还有专家提出,缺乏契约精神、产权制度复杂也是导致分布式光伏市场开发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金太阳”收官,评论不一
(一)事件回顾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这一具有事前提供投资补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等特点的政策激发了国内众多光伏开发投资企业的积极性,据统计,2009年以来,实施了四期的金太阳示范工程所支持的项目累计设计装机总量超过了6000兆瓦。2013年12月23日,财政部下发《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对2012年的金太阳示范项目按照完成并网发电时间不同采取不同标准进行清算,标志着“金太阳”工程正式收官。
(二)有关评论
作为正面声音代表的北方网认为:虽然只有短短四年,但“金太阳”工程对中国光伏行业的发展贡献巨大,不仅为分布式能源发展及大规模并网光伏发电积累了宝贵经验,还为推动产业创新、加速业内和行业间配套、材料及设备国产化、大幅降低应用成本等进行了有益探索。“金太阳”政策直接的效果是启动了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更深刻的意义在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我国电力体制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桎梏,使分布式发电接入电网成为可能。
作为反面声音代表的中国行业研究网则认为:由于政策存在先天缺陷,投资业主多忙于跑项目、骗补贴,采取拖延工期的方式以期建设成本继续降低,在设备采购上以次充好,不重视发电效率。一些项目更是赶在项目规定验收期前仓促抢装,导致豆腐渣工程的出现。这些问题使得“金太阳”工程项目难以被电网接纳。
《南方周末》曾刊登专题文章《扭曲的“金太阳”工程  史上最强光伏产业扶持政策遭遇质疑》,认为:这项原本拯救国内近万家光伏企业于金融危机“水火”的补贴工程,由于机制漏洞,并缺乏相关配套规范,最终恐只落得“隔靴搔痒”,更甚者,可能绞杀了盲从的中小企业。
反对者大都提出,用度电补贴取代事前补贴模式是顺应市场发展需要,有助于推动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正确选择。但从目前出台的度电补贴政策来看,补贴力度尚未能达到预期水平,这可能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缓慢的一个原因。
 
来源: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 李文杰


[1] 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五项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被称为“国五条”。
[2]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六项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被称为“国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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